【问题】
24.下面是一位学生的自荐信,其中有五处表述不恰当,请找出并作修改。
北京大学招生办:
我是重庆市第一中学校高三(二)班学生艾伊钟。足下学习成绩优异,综合素质突出,喜好文学,酷爱写作,曾在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中获得一等奖,并有多篇大作发表在省级文学刊物上,现惠赠文章一篇,盼望能得到你校文学院的垂怜。
重庆一中 艾伊钟
2018年11月2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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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参考答案】
足下 本人
大作 作品
你校 贵校
惠赠 随寄
垂怜 垂青/垂爱
【解析】
【详解】试题分析:此题考查语言表达得体的能力,这类题目解答时要依据语境,看准对象,注意适应场合,把握语体,仔细判断。“足下”,敬辞,书信中称呼朋友,文段中用来指自己,不得体,应改为“本人”“大作”是敬辞,称对方的作品,文段中用来指自己的作品,不得体,应改为“作品”。“你校”指对方学校,但口气不够尊敬,应用敬辞,可改为“贵校”。“惠赠”,敬辞,指对方赠予(财物),文段中用来指自己赠给别人的礼物,不得体,应改为“随寄”。“垂怜”,敬辞,称对方(多指长辈或上级)对自己的怜爱或同情,文段中的对象是北大招生办,用“垂怜”不得体,应改为“垂青”或“垂爱”。